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后勤保障处文件
齐工(科)后字〔2024〕第3号
关于印发《后勤保障处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心(办公室、校医院):
《后勤保障处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处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后勤保障处
2024年4月16日
后勤保障处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确保学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推动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真正发挥后勤育人的作用,依据校(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机构
后勤保障处成立以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同),指定一名副处长负责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存档等日常工作。
组长:欧阳志周
副组长:马云华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办公室
二、岗位设置
(一)原则:各校区各内设部门应按需设岗,一人一岗,严禁多人一岗。
(二)内容:工作内容应以医疗、饮食、维修、物业监管、能源管理、综合办公事务性辅助工作,如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等为主,严禁让学生从事与岗位业务无关或涉密类、核心类工作。
(三)类型:校级固定岗位,即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四)审批: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经处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送勤工助学主管部门。
三、聘任管理
(一)广泛宣传:学生应按照岗位设置和申请条件申请相应岗位。在申请过程中,学生应充分了解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自己能够胜任该岗位。
(二)组织面试: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工作,面试人员应由三人以上组成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负责面试流程的组织和面试成绩的汇总。
(三)择优录用:经面试拟录用的人员名单,由面试小组组长向处党政联席会汇报面试整体工作以及拟录用人员的优缺点,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送勤工助学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发布录用通知。
(四)双方试用: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招聘录用的学生,应进行四周的在岗实习,实习期间各内设部门有义务指定指导教师进行工作指导,学生有义务配合合理的工作安排。在实习期双方均有权合理提出解聘或离岗。
(五)过程管理:后勤保障处统一管理勤工助学同学,实习结束后,领导小组负责向党政联席会汇报实习期总结,由党政联席会审定后,领导小组负责勤工助学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各内设部门负责制定任务和过程指导以及结果考核评价。
办公室每月统计拟离岗或解聘人员动态,应提前一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报送勤工助学主管部门,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由领导小组报经分管处领导同意,组织二次面试、录用、签订合同工作。
(六)定期调整:各内设部门每月的1号将考勤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离职和辞退的,必须经过面试、实习、签订协议的程序,否则不得发放助学岗位津贴。对于学生无故离岗、内设部门恶意辞退、工作泄密等行为,由领导小组报经处党政联席会同意,报送校(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相应处罚。
(七)强化考核:各内设部门需根据工作情况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上报考勤表时,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次月将不予续聘。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与处党委、行政的工作中心相匹配,与各内设部门的职责相吻合,不得设置无关的工作内容,严禁公岗私用。
(二)工作标准:应具体明确。明确每周工作时长,每天任务,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每周考勤制度和月度总结制度,各内设部门应建立电子或纸质考勤打卡表,每月报送月度考勤表时一同报送打卡表和月度总结。
(三)工作时间: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学生能够在保证学业质量的前提下参与勤工助学活动。
(四)服务育人:各内设部门要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教育,充分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内容,培养学生爱劳动、会劳动,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后勤育人功能。
五、考核与奖惩
(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以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并激发其继续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积极性。
(二)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理措施可以包括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勤工助学资格等,以维护勤工助学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六、权益保障
(一)勤工助学活动中,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
(二)建立健全申诉和维权机制,设立专人负责,设立举报电话:89631636,确保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
(三)勤工助学薪酬禁止出现二次分配、截留拖延等情况。一经发现,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