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用能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自11月15日校(院)正式进入冬季供暖,为严格落实冬季用能精细管控,降低能源消耗及运行成本,增强节能意识,确保用能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空调使用与管理。严格控制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建议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尽量缩短空调运行时间。使用空调时不要开启门、窗,减少室内外热量交换。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在没有会议和接待任务及无人员值班时及时关闭室内空调。加强空调保养,定期清洗空调,提高调温能效。
二、严禁私自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严禁私自使用电暖器、“小太阳”等高耗能取暖设备,严禁私自拆除、增加暖气片。校医院、实验室等用于医疗、实验等用途取暖设备,须履行报批、备案手续。
三、减少无效能源消耗。走廊、门厅、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应停止供热,卫生间等区域合理降低供暖温度。各部门单位尽快集中排查所辖仓库、储藏室及空置房间供暖情况,及时关闭以上房间空调、暖气片等供暖设施,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后勤服务热线:0531-89632022,由后勤保障处协助处理。
四、确保用能安全。对暖气片、空调等要做好日常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等状况及时报修;对室内各类插排插座、电源连接线等进行全面排查,避免超功率长时间使用,以防过热引起爆燃,夜间无人时务必关闭全部电源,谨防引起火灾。
五、做好节能宣传及教育培训。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冬季节能管理及用能安全,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到室到人,确保节能实效,同时做好节能用能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全体师生掌握节能知识,树立节能意识,提升节能用能水平。
六、加强用能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单位立即开展用能自查摸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后勤保障处将加强用能巡检巡查,关停非必要取暖设备,坚决杜绝用能浪费行为。
校(院)办公室 后勤保障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