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获山东省高等学校“星级食堂”称号

发布时间:2023-03-12作者:设置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星级食堂”名单,校(院)长清校区第二食堂荣获“山东省学校星级食堂”称号。

2022年10月,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星级食堂”遴选工作的通知》,校(院)高度重视,后勤保障处严格对照《山东省高等学校规范化食堂评价标准》进行认真准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标准流程,精心组织申报材料,经教育厅材料评审遴选、进校现场查勘复核专家综合考评打分等层层审核,认定第二食堂达到高等学校规范化食堂标准,获评“山东省学校星级食堂”称号。

近年来,校(院)高度重视饮食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饮食服务理念,不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持续提升餐饮保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就餐软硬件环境,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引进数字智能管理系统,成立食监会学生组织,对餐饮企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发挥食堂在“三全”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人人争做不上讲台的老师,师生就餐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校(院)将以获得“星级食堂”为契机,不断夯实提升“星级食堂”创建成效,发挥第二食堂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校(院)饮食服务整体水平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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