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有关教职工:
凡入住我校教工住宅的教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如需热力公司提供取暖费发票,请于9月30日下午5:00前到后勤保障处市区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取暖费标准为26.7元/平方米,取暖面积为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另:住历下校区10#教工公寓需暖气报停的教职工,请于9月30日下午5:00前到后勤保障处市区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书面报停手续。
因热力公司相关工作安排有时间节点,请有关教职工抓紧办理,过期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88599168陈老师
具体地址: 历下校区办公楼108室
后勤保障处
2018年9月28日